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7-12-13
根据《开封市2016年生态廊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》(汴办〔2016〕9号)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、市农林局联合检查验收结果,市政府对领导重视、措施得力、高速公路生态廊道绿化效果好的通许县、尉氏县各奖励50万元,对顺河区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奖励24.5万元,对杞县阳堌镇,通许县厉庄乡、竖岗镇、产业集聚区、朱砂镇,尉氏县尉氏林场、十八里镇、南曹乡、蔡庄镇,祥符区罗王乡、范村乡、仇楼乡、陈留镇,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镇,龙亭区柳园口乡,鼓楼区仙人庄办事处,顺河区东郊乡各奖励3万元。